关于转发《关于印发<江苏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和定期注册制度改革工作实施方案>及相关实施细则(办法)的通知》的通知
各县(区)教育局,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政法与社会管理办公室,市湖滨新区社会事业局,市洋河新区教育文体旅游局,市直各学校,局属各处室:
为进一步规范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和教师行为,推进教师队伍健康发展,我省今年下半年起列入国家教师资格考试和定期注册制度改革试点。近期,省教育厅印发了《关于印发<江苏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和定期注册制度改革工作实施方案>及相关实施细则(办法)的通知》(苏教规﹝2014﹞2号),现将文件转发给你们,请各地各校认真组织学习,全面了解文件精神,提前应对,认真落实,确保高质量完成各项改革任务。
有关具体事宜将按照省教育厅部署及时传达到各地。
附件:关于印发《江苏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和定期注册制度改革工作实施方案》及相关实施细则(办法)的通知
宿迁市教育局
2014年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