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管理检查通报
11月25日9:20——9:50政教处组织人员对各年级教室学生私自带台灯、手电、手机充电情况进行了检查,通报如下:
年级 |
存在问题 |
高一 |
9人次给手电、台灯充电 |
高二 |
18人次给手电、台灯充电 |
高三 |
18人次给手电、台灯充电,手机1部 |
我校教学区、食堂、办公楼等处用电集中,负荷大,为了安全起见,请各年级要求班主任教育学生不要私用电源,以免造成跳闸影响正常教育教学,更避免安全隐患。
政教处
2014.1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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