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继续教育学时登记的说明
各位老师:
近日,由于教师需要准备材料,进行继续教育学时登记认证,有的老师自己跑到市教育局组织人事处或区教育局组织人事科进行登记验证,有的老师个人因校本培训问题到校办盖章,诸如此类的问题,既影响了个人的工作,又影响了他人的正常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学时登记
由个人购买《继续教育登记证书》,分年度、分项目如实填写,填写齐备后,将所有佐证材料按顺序整理好,连同证书一起交学校教研室,由教研室安排专人到相关部门进行盖章、登记,禁止个人到相关单位影响他人的工作。
二、可以认证的学时
1.各级各类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培训活动,专家讲座,外出考察等;
2.参与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讲座、示范课,每次6学时,可累加,但不得超过18学时;
3.参与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优质课评比与基本功竞赛等活动,并获奖,可获得18学时,不累加,不重复计算;
4.参与教科研活动,论文撰写、课题研究,论著编写等,累计不得超过18学时;
5.校本培训,包含各类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教试的考前培训,每次6学时,学校组织的各种类型的培训与讲座,每次6学时,示范课,每节6学时,青蓝工程结对活动,每年12学时等,每年累计不超过36学时。
三、校本培训
主办部门:宿迁市马陵中学
学习形式:校本培训
时间:20××年2月到20××年12月
学习内容:
中考考前考务培训
高考考前考务培训
成人高考考前考务培训
专家讲座
示范课
青蓝工程
教师论坛活动
……
四、总培训学时
每人每年必须满72学时,不得与其他年份的培训,进行平均计算。
五、附注:
1.校本培训由个人填写,交教研室统一盖章登记。
2.12月11日前交教研室,如有特殊情况,请到教研室说明。
3.新到马陵中学的教师,由于需要到原单位盖章登记,可以向后推延。
马陵中学教研室
2014年1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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