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宿迁建市20周年最美教师”的通知
宿迁市教育局文件
宿教发﹝2016﹞061号
关于评选“宿迁建市20周年最美教师”的通知
各县(区)教育局,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政法和社会管理办公室,市湖滨新区、市洋河新区社会事业局,市直各学校:
今年是宿迁建市20周年。20年来,伴随年轻的地级市不断成长,广大教师坚持立德树人、爱岗敬业、为人师表、严谨笃学,创建了一批享誉省内外的教育品牌,培养了众多优秀的学子,积淀了丰厚的教育底蕴,收获了丰硕的教育成果。为庆祝第32个教师节,表彰一批为宿迁教育20周年作出积极贡献的基层一线教师,进一步弘扬人民教师的高尚师德,营造尊师重教的浓厚氛围,市教育局决定在全市教育系统开展“宿迁建市20周年最美教师”评选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程序及数量
本次评选按照学校推荐、教育部门初审、专家评定的工作程序,最终评选出“宿迁建市20周年最美教师”10名。
二、评选范围及条件
建市(1996年7月19日)以来,一直工作在教育教学一线、截至发文之日尚未退休的、全市各级各类学校具有教师资格的在岗专任教师均可参加,校级领导(含副职和非领导职务及相当职务)不参加评选。
本着“面向基层、面向一线”的原则,推荐人选要爱岗敬业,不懈拼搏,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平;为人师表,严谨治学,在同行中具有较高的威望,受到师生的普遍赞誉;教书育人,关爱学生,深受学生尊敬和爱戴;扎根基层,默默奉献,在实施素质教育中起到示范、带动作用。
三、有关要求
1. 各地各校要高度重视,加大宣传力度,让符合条件的教师积极参与,严格执行推荐程序和公示制度,确保把过硬的对象推荐上来。
2. 各县(区)教育局推荐的人选不超过3名;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市湖滨新区、市洋河新区教育主管部门推荐的人选不超过2名,市直学校推荐的人选不超过1名。
3. 推荐材料(申报表见附件)经推荐单位主要领导审核并加盖推荐单位公章后,与相关佐证材料一并于2016年8月15日上午11点前,统一报送至宿迁市宿城区太湖路261号,市教育局办公室505房间,同时,将电子稿发送至邮箱,逾期不报视作自动放弃。
联系人:张礼平,联系电话:84389575,电子邮箱:sqjyrsc@163.com
2016年7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