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2016年宿迁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情况公示表》进行公示的通知
根据《关于做好2016年宿迁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我校现将今年申报中小学二级、一级、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公示表》进行公示。
公示期为2016年8月26日—2016年9月1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可向校党委书记张美华(15161290998)反映。
根据《关于做好2016年宿迁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我校现将今年申报中小学二级、一级、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公示表》进行公示。
公示期为2016年8月26日—2016年9月1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可向校党委书记张美华(15161290998)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