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申报2017年中学教师专业技术资格人员相关材料进行公示的通知
根据《关于做好2017年宿迁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宿教职称发〔2017〕2号)精神,我校现将今年申报中小学二级、一级、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公示表》《述职报告》等材料进行公示。
公示期为2017年8月17日—2017年 8月19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可向校党委书记张美华(15161290998)反映。
职称评审领导小组
2017年8月17日
3:中小学二级教师申报公示材料
根据《关于做好2017年宿迁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宿教职称发〔2017〕2号)精神,我校现将今年申报中小学二级、一级、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公示表》《述职报告》等材料进行公示。
公示期为2017年8月17日—2017年 8月19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可向校党委书记张美华(15161290998)反映。
职称评审领导小组
2017年8月17日
3:中小学二级教师申报公示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