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转发教育部办公厅严禁商业广告、商业活动进入中小学校和幼儿园的紧急通知》的通知
各县(区)教育局,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政法和社会管理办公室,市湖滨新区教育局,市洋河新区社会事业局,苏宿工业园区劳动保障和社会事业局,市直各中学:
现将《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转发教育部办公厅严禁商业广告、商业活动进入中小学校和幼儿园的紧急通知》(苏教办基函〔2018〕28 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要求,请一并贯彻落实。
一、高度重视。各县(区)教育主管部门及市直学校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坚决杜绝商业广告、商业活动进入中小学校。要建立各类“进校园”活动备案审核制度,对活动内容、具体方案、举办单位和参加人员等进行严格把关。全市各中小学(幼儿园)要认真学习领会教育部、省市文件精神,做到依法治教、依规管校。
二、认真排查。各地教育主管部门和市直学校要立即组织力量,按照文件要求,开展一次全面排查,并将排查及文件贯彻落实情况于11月23日前报市教育局基础教育处。联系人:杨杰,电话:84389861,邮箱:sqgzjy@163.com。
附件: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转发教育部办公厅严禁商业广告、商业活动进入中小学校和幼儿园的紧急通知